问题 | 如何确定轻伤职工的误工损失?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关于事故轻伤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误工费的计算应考虑受伤者的实际收入减少情况,有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损失计算,无固定收入者按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为单位人员时,单位需提供证明来确定误工费。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等,不包括企业经营损失。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工伤时,可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并申请误工费。 法律分析 一、关于事故轻伤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伤者,误工费的计算应依据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确定。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受伤者需要提供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证据,包括纳税凭证以及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对于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的情况,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全部或部分收入。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1产业分类标准;2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3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二、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在劳动法中更大力度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如果在工作期间受到工伤的,那么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而且还可以申请误工费,误工费主要根据受伤职工的平局收入和误工时间来计算的。 2020最新误工费和陪护费标准 个体工商户误工费的确定因素是什么? 2020年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结语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依据受伤者的实际减少收入来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伤者,应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伤者,应根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但不包括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在劳动法中,误工费得到了更大力度的保障,劳动者如果在工作期间受到工伤,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申请误工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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