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孩子户口能迁回娘家吗 |
释义 | 可以。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一、集体户口迁出手续 1、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2、向单位集体户的人事科要一份加盖单位章的户主页复印件,户主页原本不可能外借只能以这种方式来代替原件,还有自己在集体户口中那一张“户口卡原件”。去单位人事科的时候向他们说明来意。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含迁入的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4、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就可以当场办理下来。必须要转入户口的户主本人陪前往,也最好让他带上身份证。 二、迁出户口需要户主同意吗 迁出户口不需要户主同意。迁户口如果是成年人,一般不需要户主同意,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迁移户口就需要户主同意,当然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户籍的准迁证,再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拿到本人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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