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的权属包含相邻权吗 |
释义 | 物业的权属包含相邻权。 相邻权是物权的一部分。相邻权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所解决的问题不是不动产的归属问题,而是所有者或使用者在行使权利时的利益冲突问题。 物业的权属包含了以下内容: 物业管理权、物业使用权、物业处理权、物业监管权等哦。物业管理权是指物业所有人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权力,包括对物业的规划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决策权和管理权。物业使用权是指物业所有人对物业进行使用的权力,包括对于物业的使用、占用和处置等方面的决策权和管理权。物业处理权是指物业所有人对物业进行处理的权力,包括对于物业的变卖、租赁、转让等方面的决策权和管理权。物业监管权是指物业所有人对物业进行监管的权力,包括对于物业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权和管理权。 综上所述,物业的权属包含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还包括房屋改建权和物业相邻权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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