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何解决欠款纠纷 1、欠款纠纷是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1)、和解。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讨债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讨债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讨债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二、债务人逾期还款的赔偿责任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付款利息是介乎于利息损失与逾期付款违约金之间的概念,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差不多,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相应欠款的利息,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照相关利率支付利息,即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故被称作逾期付款利息。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起点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在人民法院判决时,判决书应当将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至判决指定履行期满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