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能不能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能不能变更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优势的一方常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迫使对方接受不合理的约定。例如,甲方将店面出租与乙方并签订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一、租赁房屋周边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或继续经营会造成亏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补偿甲方三个月的租金。 二、乙方以该租赁店面开设门店,此门店连续三个月经营亏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补偿乙方三个月租金。 三、租赁期间,如遇拆迁或征用未到期的租赁房屋的,合同解除,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该损失无法计算的,以一年租赁费用计算。 上述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以条款显示公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变更上述条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中约定,租赁房屋周边经营环境变化,造成亏损,以及门店经营亏损等,这些都是乙方应当负担的商业风险理应由乙方负担;合同中约定拆迁征用发生后,乙方全部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属于不可抗力,风险也不应当由甲方来承担。 因此,法院判决将上述三条款“显示公平”,并将上述三条款进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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