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