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在投保时有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过往病史。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未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相关告知义务,则不得以未告知为由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人明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以未订立保险合同为由解除合同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未如实告知情况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投保人说明并退还保险费;逾期不退还的,支付利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自愿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投保人对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告知义务。 结论:如果您未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过去的病史,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如果合同中未规定相关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告知为由拒绝赔付。建议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过往病史,以免发生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