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会见服刑人员,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不得有下列行为: 1、传递违禁物品; 2、私自为在押罪犯传递书信、钱物; 3、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罪犯使用; 4、未经监狱和在押罪犯同意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5、实施与受委托职责无关的行为;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妨碍监狱管理秩序的行为。 综上所述,律师去看守所里探视服刑人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律师的执业资格证。探视权是一种单纯的权力,具有单向性的特点,受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二十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 (二)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