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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是什么呢?
释义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与公诉机关联系;
    3、会见和通信;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6、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7、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一、刑诉辩护律师何时有权阅卷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即有权查阅案卷,进行资料的整理。《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能看被告人资料吗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一般不能看被告人资料。批捕阶段律师一般是不能查看材料的,公安局已经把材料递到检查院申请批捕,在这段时间内律师不可以调阅当事人的口供材料,但可以核实有关证据;当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三、律师能不能到公安机关调取笔录
    律师有权到公安机关查询并复印案件笔录。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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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4: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