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一年可以走么 |
释义 | 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一年可以走,但是会承担违约责任。也有例外情形即使未到期也可以解除合同离开。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署书面的租房合同,签署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没有签署合同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后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出现以下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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