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往往无法收到立案短信通知。法院会要求当事人亲自领取立案通知书,如果未领取,法院将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嫌疑人一般不会收到立案通知书,而是在报案后,经审查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才会给报案人送达立案告知书。 法律分析 被告一般不能收到立案短信通知。 1、法院立案后会先打电话要求当事人去法院领取; 2、如当事人不领取的,法院会采取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立案通知书一般不会给嫌疑人。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立案后就会给报案人送达立案告知书。 拓展延伸 立案短信通知是否已发送给原告? 是的,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立案短信通知已经发送给原告。根据司法系统的规定,一旦案件被立案,法院会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原告,以确保原告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这一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提醒原告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并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原告应及时查看手机短信,确保收到通知,并根据通知中的指示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果原告没有收到立案短信通知,建议尽快联系相关法院或律师,以确保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 结语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立案短信通知已经发送给原告。这一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提醒原告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并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原告应及时查看手机短信,确保收到通知,并根据通知中的指示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果原告没有收到立案短信通知,建议尽快联系相关法院或律师,以确保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