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中意思表示的核心要素及其效力体现。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由客观和主观要件构成。意思表示一旦成立,具有拘束力,不得擅自撤回或变更。拘束力的发生时间影响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民法典》对合同意思表示成立时间进行了规定。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民法的意思表示指的是什么? 意思表示为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而法律行为是司法自治的实践手段,因此意思表示意义重大。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构成。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主观要件,是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是体现为司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 二、意思表示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1、拘束力 意思表示的拘束力,亦即意思表示的成立效力。意思表示一旦成立,表意人须受其约束,非依法律,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的法律效力。意思表示作成后,将要影响表意人、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利益。如表意人作成订立合同的要约,相对人即产生承诺权,表意人抛弃某物的所有权,他人占有该物即不构成非法占有或者不当得利行为。再则,对于已作成的意思表示,表意人可否撤回或者撤销,也事关表意人本身以及相对人和第三人的利益。 2、拘束力的发生 意思表示拘束力自何时发生,事关表意人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即该期间始期与终期的确定),以及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同时关涉非对话意思表示传达途中遗失或者迟到风险的负担。《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意思表示成立的时间做了进一步规定。 结语 《民法典》中的民法意思表示是指表明意愿产生特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由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构成。意思表示的效力体现在拘束力和拘束力的发生方面。一旦意思表示成立,它具有拘束力,即表意人不得擅自撤回或变更。拘束力的发生时间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间、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以及非对话意思表示传达中的风险负担都具有重要影响。《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意思表示成立的时间做了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 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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