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妇女和男子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论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其他继承方式在继承权的行使、继承的份额等方面男女都是平等的。在继承开始后,男女平等的按照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胎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6868继承权男女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