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时,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审理并判其死刑? |
释义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因此,如果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审理并判其死刑。 复核死刑时需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吗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因病住院不能到庭,法院能缺席判决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由此可见,被告人应当到庭参加诉讼。同时,被告人所享有的很多诉讼权利,比如申请回避的权利、参与法庭调查的权利、法庭辩论的权利以及最后陈述的权利,都需要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行使。如果法院在被告人因病住院不能出庭的情况下作出了缺席判决,等于剥夺了被告人许多法定的权利,不利于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 因此,在被告人因病住院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延期审理而不能缺席判决。 死刑案件如何进行辩护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 一、死刑案件如何进行辩护。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12)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13)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和可能; (14)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15)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二、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必须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没有委托的,法院也会依法指定。 律师可以为自己亲属辩护吗,律师可以亲属辩护吗 刑事案件涉及辩护问题,律师可以为自己近亲属担任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法院判死刑,怎么执行死刑 法院判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是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 该内容由 赵增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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