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死刑辩护律师可以提出判决无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死刑判决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在判决生效前可向法院提出判决无效的申请。若法院认为申请成立,应当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死刑判决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被告人、律师对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一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出申诉,或者在判决生效前向审判监督机关申请自审或者申请再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死刑的人,因新的证据表明其无罪的,有权向原审判决机关申请复查。” 总结:死刑辩护律师可以在判决生效前向法院提出判决无效的申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同时,被执行死刑的人也有权向原审判决机关申请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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