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要做笔录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要做笔录,这也是为了了解清楚事故的原因,然后进行责任的判定,从而解决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叫去做笔录是很正常的,这也是为了了解清楚事故的原因,然后进行责任的判定,从而解决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不同意赔偿金赔付金额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达不成共识的,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依法作出判决,法院会结合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事故责任比例,对于受害者参照伤情程度和赔偿项目标准依法作出判决裁定。 具体如下: (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并对调解的期限及协议的执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当事人之所以愿意接受调解,是因为这种解决方式能够较快地解决争议,有利于当事人尽快摆脱交通事故造成的纠纷,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解决意见,分析纠纷的症结所在,提出可供讨论的解决方案,并为他们之间开展谈判进行协调和疏通,以及时解决争议,免去了他们的诉讼之累。 2、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帮助和协调下,当事人能够更好地了解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双方的责任大小,并据此对事故的处理作出较明确的预期。 这种预期有助于当事人把握彼此让步的边界,找出解决方案,从而以和解方式了结纠纷,有利于矛盾、争议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长期的实践也证明,这种制度的设立,方便人民群众,也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压力。 但这种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请求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调解”,是指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有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以促成争议的解决。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如果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不能调解或调解失败、调解后责任方未按调解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庭的审理,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材料 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有:一是,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二是,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三是,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车祸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车祸的处理流程是: 1、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并要求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建议此时报警,交警介入。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对事故双方进行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然后根据整个事故情况和原因划分事故责任; 2、保留肇事者的相关身份信息,以备起诉; 3、保留医疗费用押金单或者伤者在住院期间向医院缴费时,医院收到相关费用后会出具押金单,出院时凭押金单结算,同时出院。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四)其他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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