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怎么做笔录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交通事故现场还没有建立完备的心理防线,此时进行询问能轻易地突破,了解案情,做好询问的准备,熟悉案情、证据情况。了解、熟悉案情有助于办案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摸清问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一是了解其人生轨迹、职业特长、性格特点、社会关系。 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方法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在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熟悉案件的有关情况和材料,了解证人的身份及同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明确询问的目的,确定需要查清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地点的选择,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保证证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侦查人员也应当告知证人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做讯问笔录代表着什么 了解案情而已。检察院在向法院起诉前,是要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制作讯问笔录的。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 三、笔记鉴定人出庭前怎样做相关准备? (1)接到出庭通知后,立即将原鉴定档案材料调出,认真阅读全部内容。熟悉相关资料,做到对案件中所涉及的鉴定技术以及工作职责内的问题了如指掌; (2)针对所出具的鉴定书以及本案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发问,然后逐一进行充分准备。 (3)准备出庭材料,包括鉴定意见书及答辩材料; (4)心理准备,鉴定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初就应做好出庭质证的思想准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细致的庭前准备工作,这就做到了心中有数。 (5)证件准备,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准备好身份证、专业职称、司法鉴定人资格、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等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开庭时接受查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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