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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公证是什么意思
释义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即公证当事人、证明对象或公证书使用地诸因素中至少含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主要是指公证书将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事项。
    涉外公证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多数是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是准备出国的公民;
    2、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经考试合格的涉外公证员负责办理:
    3、涉外公证书要根据使用国和当事人的要求,附相应的外文译文,并办理外交认证手续:
    4、公证书通常要发往域外使用,并在域外发生法律效力:
    5、在适用法律上,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不能违反使用国法律:
    公证机关主要办理以下涉外公证业务:
    1、公证涉外经济合同、各种协议和契约;
    2、公证涉外收养、继承、遗嘱、委托、赠与、财产分割、财产转让、担保等法律行为
    3、公证涉外或发往域外使用的公司章程、股权证书、授权证书、资信证明、专利证明、商标注册证书、营业证书、董事公决议等经济法律文书;
    4、证明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身份、法人资格、出生、死亡、生存、学历、经历、未受刑事处分、意外事件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5、为对外诉讼、索赔、设立机构、申请专利注册和法律保护提供所需的公证证明;
    6、办理涉外证据保全、遗产清点、提存等公证业务;
    7、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章属实,文件的不同文本的内容相符,文书的签署地点和日期等;
    8、根据国际惯例和当事人的申请办理其他涉外公证业务。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对外经济交流和民、商事活动日益频繁,涉外公证的需求量将大幅增加,这就要求从事涉外公证工作的公证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严格履行办证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对于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不能出证,真正确保高质量地办好每一件涉外公证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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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