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释义
    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此外,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三)现役军人在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一、专门人民法院都有什么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专门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统一审判体系,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而地方人民法院是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审判机关。
    二、什么是破坏军人婚姻罪
    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乏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
    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包括有军籍并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所有军人。
    在客观上表现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正式登记结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现役军人和非军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8 0: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