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的原因主要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2、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3、公司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
 4、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达成等其他原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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