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互保险覆盖哪些重疾病种?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险是一种社会团体自愿组织的互助保险形式,与商业保险有所不同。相互保险的疾病种类是根据组织者制定的保险条款来确定的。因此,不同的相互保险组织所覆盖的重大疾病种类范围不同,需要具体查看相关保险条款。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的事故种类和保险范围。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相互保险条例》 第六条 相互保险组织应当制定相应的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标准、保费计算方法、理赔条件、理赔方式等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相互保险组织应当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会员需求,确定相互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明确有关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总之,不同的相互保险组织所覆盖的重大疾病种类范围不同,需要具体查看相关保险条款。建议在选择相互保险时,认真阅读条款并了解保险范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