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最重要的就是舒适度和宜居性,在2019年出台的《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就指出,在农民需求和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建设试点的工作,提升农房建筑设计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农村住房质量和乡村风貌。到2035年将会全面实现农村住房建设普遍得到有效的管理,让农村居民能够基本住房宜居型农房。进入2021年后,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提出类似政策。由此可见,2022不仅不会禁止农村居民自建房,还会出台一系列政策帮助村民建设宜居型住房,提高农村住房质量和水平,有序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改革。法律依据:《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各地保障农村居民建房合理用地的需求,不得违规向农村居民征收土地开垦费用和土地占用费等费用,保障农村居民能够住有所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