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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在男方那里,孩子想和亲生母亲住一阵子需不需要经过现任妻子的同意?
释义
    离婚后,父母可以协商或起诉变更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其他正当理由等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官一般会支持满足这些条件的变更请求。
    法律分析
    你好,关于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不需要经过现任妻子同意的。当然也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或者起诉变更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官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6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6条,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论是因患严重疾病、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或者其他正当理由,都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官一般会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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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