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人才安居住房包括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成都人才安居住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申请条件、收回情况、违规处理等内容。主要思想是提醒读者注意人才安居住房政策的变化和相关规定,不要违反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成都人才安居住房可以在成都安居住房官网查询,上面提供了人才安居住房的相关信息。 二、成都人才安居房屋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收回 在申请人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将被收回人才安居房屋: 1.租住人的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2.租住人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 3.租住人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 4.租住人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租住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7.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或擅自变更规划条件、配套设施等条件,或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违法行为,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罚款:对于违反规划条件、配套设施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2. 停止违法行为:对于擅自变更规划条件、配套设施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降低资质等级:对于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资质等级降低; 4. 取消资质:对于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吊销其资质证书; 5. 拍卖房产:对于擅自抵押或转让已抵押房地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该房地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总之,对于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多种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对于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结语 成都人才安居住房的相关政策和信息,可以在成都安居住房官网查询。在申请人才安居住房时,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如被收回的情况、违规享受的惩罚措施等。如果申请人违反相关规定,将失去人才安居住房资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二十九条\t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五十九条\t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二十三条\t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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