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深圳申请安居房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为深圳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深圳市医疗保险累计满5年或被认定为人才且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3年;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深圳转让过自有住房;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客观: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安居型商品房房源的具体位置、数量、面积、申购对象和条件、轮候规则、受理期间和地点等情况,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布。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