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欺诈双倍返还合理吗? |
释义 | 购房欺诈双倍返还合理吗?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故意隐瞒预售许可证、抵押或出售给第三方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效,买方可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获得不超过已付款一倍的赔偿。解决购房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方式,但建议涉及较大金额时请专业律师协助。 法律分析 一、商品房买卖欺诈双倍返还合理吗? 合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可以适用“双倍赔偿”的情形作出了限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而在买房过程中受到欺诈现要解除合同,可据此得到双倍赔偿。 二、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调解。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诉讼。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商品买房欺诈的行为那么就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首先是协商解决,能协商解决的尽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最后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如果是金额比较多的建议请专业的律师。 结语 购房纠纷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双倍赔偿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合理的。在解决购房纠纷时,可以考虑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方法。协商是首选,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尝试其他方式。如果需要法律支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维权过程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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