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是医疗机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为患者提供诊断服务、治疗、预防、康复等活动所需的药品和药物制剂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这些药店必须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方可开展药品销售业务。对于异地药店,其所在地与医保定点机构处于不同的区域,因此还需要与当地区域内的医保定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只有在签订服务协议后,异地药店才可以向持卡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并通过刷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此外,在异地药店消费时,持卡人需要提供医保卡和有效证件以进行身份验证,且只有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品才能使用医保卡刷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服务,并接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金的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