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方缺席的,如果案件要求被告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则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然后再进行审理;如果案件不要求被告必须到庭,或者被告虽然缺席但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则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必须在案件事实已经全部查清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同时,要认真考虑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无正当理由缺席的,可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