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截止2022年12月2日,咸宁市属于高风险等级。 咸宁市近期防疫政策: 1、凡居住在本市的广大群众,采样前要在当时居住地保持原地静止,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街道(镇)、社区(村)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测。纳管区域的居民,以及隔离管控人员要严格服从属地街道管理和采样时间安排;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即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3、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落实风险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各级风险区名单,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差异化防控策略。继续抓好基层疫情防控,将防控措施细化至具体单位、场所等最小社会单元; 4、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全面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