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
释义 | 人民法院说法错误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国家的审判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3、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4、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5、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人民法院的作用如下: 1、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各类案件,解决民事纠纷、行政争议,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各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审判案件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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