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有遗嘱能够直接继承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时,可以按照遗嘱规定继承遗产。遗嘱无效可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生效和执行。对于部分无效的情况,需根据具体内容进行遗产处理,如共有财产需按份额分配给遗嘱继承人和共有人。对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须先满足其必要份额后再执行其他指定内容。遗嘱继承一般需要公证手续,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有遗嘱能够直接继承吗 是的。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遗嘱规定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能够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能够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能够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能够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能够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无效遗产应如何处理 遗嘱无效,能够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 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 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 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按照规定对于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遗嘱规定来继承遗产的,不过遗嘱继承的时候一般会经过公证手续,这样的话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一定的保障的,希望大家明白。 结语 遗嘱继承在民法典中是被明确规定的,遗嘱能够直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和遗赠都是有效的方式。遗嘱继承的具体内容和执行需要按照遗嘱规定进行。然而,如果遗嘱部分无效,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对遗产的处理会根据无效部分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遗嘱继承需要经过公证手续,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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