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5年。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第八条 贷款金额。贷款实行限额管理。每笔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一定比例; (二)不得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限额。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中的比例与单笔贷款最高限额由委托人公布。 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及信用等级确定。 第九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第十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