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卖婬怎么处理 |
释义 | 卖淫第二次会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对单次违法行为的拘留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多项违法行为并罚的,最多不超过二十天。虽然有多次卖淫行为,但不会因此加重处罚,也不会作为加重情节,一般都是根据违法情节确定拘留时间的长短,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卖淫的定义? 卖淫一般是指补偿既非属于性欲方面的又非属于感情方面的一切性行为,具体来说即为了性或感情方面的一切报偿或乐趣而从事的性行为才是正常的,而且这种性欲或感情方面的报偿或乐趣必须是来源于性行为本身。因而出于其他任何别的目的、动机、原因而与他人进行的性行为均属于妓女卖淫。为卖淫仅指以肉体换取金钱的行为,这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所谓典型妓女,而与其相对的则是非典型妓女21世纪,在我国根据1997年的刑法及相关的刑事法规和单行条例的规定可将卖淫定义为,卖淫指行为人为获取金钱或财物以及其他利益,以性器官达到异性满足的行为。而与之相对应的嫖娼则是指行为人给付金钱或财物以及其他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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