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宅基地使用权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其操作程序为: 1、市地产交易中心在截标30日前向社会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2、竞投者报名并领取有关招标文件,资格认可; 3、竞投者在投标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将标书投入指定的投票箱,交付投标保证金; 4、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专家或市国土局及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根据决标条件及程序(开标、验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并发给中标通知书,同时书面通知不中标者,并于决标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不中标者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