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留置权有期限限制吗?
释义
    留置权有期限限制,留置权人和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之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的期限履行债务。
    一、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
    1、因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合法占有。留置权人的这种占有应当为持续不间断的占有,否则,留置权就会因占有的丧失而消灭;
    2、因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
    二、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哪个是有先的呢
    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三、留置权的法律规定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这主要有以下几项: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20: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