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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几个月做伤残鉴定
释义
    车祸通常应在治疗终结的三个月后做伤残鉴定。由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发生车祸一般在出院后三个月做伤残鉴定。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一定要尽早的去做伤残鉴定。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在向对方主张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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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