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维修基金多收了可向房管局提出申请,退还多交的款项。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一般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 法律客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