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售假立案标准 |
释义 | 售假立案标准: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若涉及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超过十五万元,或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超过十五万元,应立案追诉。 法律分析 售假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拓展延伸 2023年打击售假行为的新政策 2023年打击售假行为的新政策旨在加强对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新政策,将建立更严格的立案标准,确保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售假案件才能被立案处理。同时,新政策将加大对售假者的处罚力度,包括罚款、刑事处罚等,以起到威慑作用。此外,新政策还将加强对售假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执法力量、建立举报机制等方式,全面提升打击售假行为的效果。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语 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新的立案标准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售假案件才会被处理,同时对售假者的处罚力度也将增加,以起到威慑作用。此外,通过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提升执法力量和建立举报机制,将全面提升打击售假行为的效果。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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