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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公司派到苏州工作的,一家三口,如何申请公租房,谢谢
释义
    公司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1、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公告名单;4、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第十五条第二款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经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
    我在秭归工作,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1、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户口,外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2、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3、申请人在申请地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您好,请问申请公租房,我已经落户杭州,这种公租房可以申请吗?
    杭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杭州有户口或有居住证明;2、申请人在杭州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来支付租金;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房山区无房产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您好,如何申请廉租房拉收入证明,我是个体户
    法律分析: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手续和条件有: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我有开办一家企业可没有收入,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公司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1、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公告名单;4、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第十五条第二款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经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
    我想申请一套公租房,要有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得到公租房呢?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1、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户口,外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并且满足规定的居住年限;2、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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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