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后,所居住的公租房是不能参与财产分割的。因为公租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承租人,夫妻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不能在离婚时分割该房子。公租房和离婚分配毫无关系。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只可以分配房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而公租房不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所以不能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