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与公租房区别 |
释义 | 公共租赁住房与低租赁住房的区别有:1。概念差异:公共租赁住房的全称是解决新就业人员和其他三明治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于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制住房类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出租给无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低租金住房是指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租金分配,向符合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标准和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低租金住房的分配形式主要是实物租金分配和租金减免。 2、性质差异: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政策支持的公共租赁住房,限制住房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低租金住房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3、表现形式不同:低租金住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政府出资建设低租金的住房补贴。第二,公共租金通常由政府向低租赁住房支付给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制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的经济适用房,出租给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可由政府投资,也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或宿舍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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