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为刑事犯罪中受害人无权知道案件侦察进展,公安机关办案进度没有义务向任何人告知,法律规定,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大致会经历四个阶段,包括受理案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和侦查终结,每一个阶段都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另外公安机关是一个国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担负着侦查刑事案件和人民安全的义务,由国家依法建立,所以公安机关是依据法律办事,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办案的步骤。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审查后方可立案,在侦查过程中必须收集好相关证据才可以送往审查起诉,案件的审判是归人民法院负责,不属于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的工作范围。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