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复印件无法证明与原件一致时, 没有法律效力 、一般不能作业证据使用。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 户籍所在地 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 离婚判决书 。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