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屋加配偶名字需要签什么合同和文件 |
释义 | 房产证加配偶名字需要签合同和文件手续如下: 1、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带的证件就是房屋产权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即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房产证加夫妻名字的协议应该是一份有效的、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合同。合同应包括: (1)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姓名、号码等)。 (2)房产证(包括房屋地址、购买时间、房屋性质等)的基本信息。 (3)双方同意将上述房产证加夫妻名字,并明确说明两人共同拥有该房产。 (4)共同承担房产权利义务,并明确说明双方在使用、维护、转让等方面所承担的义务。 (5)双方签字确认,以便日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协议书的有效写法应包含以下几点: 1、 双方身份明确:标明双方的姓名、号码、地址等,表明双方身份的真实性; 2、房产信息的准确描述:房产的位置、面积、用途等,要清楚准确描述; 3、 加名字的目的和范围:清楚指出双方加名字的目的,并明确加名字的范围; 4、义务和权利:明确双方在加名字中的义务和权利; 5、签字日期:在协议最后要签字确认,并标明日期。 综上所述,房产证加配偶名字需要签书面合同和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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