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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品缺陷的含义该如何理解?
释义
    产品缺陷是指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零部件、制造和装配过程中,未能满足消费者或使用者合理、安全需求的情况。产品缺陷可能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包括明显或潜在的危险和不合理的危险。产品不符合其应具有的质量要求即构成瑕疵,而缺陷是指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对产品缺陷做了明确规定,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瑕疵的外延更广。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产品缺陷是指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零部件、制造和装配过程中,未能满足消费者或使用者合理、安全需求的情况。
    产品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
    广义地说,产品不符合其应具有的质量要求,即构成瑕疵。狭义地说瑕疵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的外观、使用性能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对产品缺陷做了明确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和该标准。但中国立法并未对产品瑕疵作出明确规定。
    《产品质量法》在第26条第2款中使用了瑕疵一词,该条表述为产品存在实用性能的瑕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瑕疵的外延更广,该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障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有学者如此解释:产品的瑕疵与产品的缺陷有着不同的含义------显著区别是产品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和理危险,也可以这样说,产品存在着除危险之外的其他质量问题,是产品存在瑕疵。由此看来,日后修订《产品质量法》时,应当对瑕疵做出明确规定。
    二、《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缺陷是什么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制度,即无过错责任制度,也就是只要产品有缺陷,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制度,即只有因销售者主观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产品缺陷引起损害的,销售者才承担法律责任。此外,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供货者的,推定为销售者有过错,对此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不论最终责任应由谁承担,销售者对损害都负有先行赔偿的义务,在赔偿后,如属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有追偿权。
    这里还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即缺陷。《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根据本条规定,只要产品具备有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标准这两者之一,即是缺陷产品。
    三、产品有缺陷的话该怎么办
    产品有缺陷,有可能要承担产品缺陷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是:
    (一)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是指因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了消费者人体和健康的损害,包括人肢体的损伤、残废、灭失等以及人身心的疾病、死亡等。
    人身伤害应赔偿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历来被作为确定人身伤害赔偿的一般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其它费用;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收入损失。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需的生活费等。
    (二)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的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的财产损失,通常这种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间接的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因产品缺陷而造成的直接的物质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往往在损害事故的发生后即可表现出来,是种实际损失,可以以货币的形式加以计算。而因产品缺陷造成的间接损失,必须是作为物质损害的直接后果而出现的经济损失才给予的赔偿。因此,财产损害,应不论被损害的财产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只要属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害,均应属产品责任法的保护范围,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有缺陷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尽快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赔偿消费者因此受到的损失。
    2. 更换产品:如果经营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消除缺陷,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与缺陷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投诉举报: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质量监督部门等。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并督促经营者履行其义务。
    4. 诉讼解决: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的产品缺陷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法律支持。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并证明经营者有过错。
    在处理产品缺陷问题时,经营者应尽快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行动。
    结语
    产品缺陷是指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零部件、制造和装配过程中,未能满足消费者或使用者合理、安全需求的情况。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产品不符合其应具有的质量要求,即构成瑕疵。狭义地说瑕疵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的外观、使用性能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对产品缺陷做了明确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和该标准。但中国立法并未对产品瑕疵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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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0: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