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共有房屋在抵押时需要所有共有人签署抵押合同,并按照各自持有份额共同承担债务。若其中一方未签署合同,则该抵押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应当由当事人自主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物权法》第五十五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可以行使共同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共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份额,应当按照他们的占有份额确定。 3.《担保法》第十六条:抵押权的设立应当经过抵押人的明确表示,并经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协议;未经抵押人的明确表示或者未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协议,抵押权的设立无效。 因此,共有人在办理共有房屋抵押时,必须尊重各自持有份额,签署抵押合同并按照份额承担债务,否则抵押行为无效。同时,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