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身收养孩子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单身收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所需手续如下: 1、收养人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 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书面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 4、收养人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检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发现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和结案证明; 6、被收养人入住福利院的审批表、收养协议、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的证明; 7、福利机构法人、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格式统一的寻亲公告(有效期60天); 9、养人与被收养人2英寸合影照片2张。 一、私自收养的弃婴怎么办才会户口没有落户呢? 私自收养的弃婴无法落户的办法是: 1.首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2.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3.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二、收养孤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孤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6、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一、领养孤儿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收养申请书写清收养人的基本情况被收养人的情况、收养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单位行政章;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县级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三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二、送养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2、送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指定医院出具的被收养人身体检查证明; 5、孤儿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 6、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总之,收养孤儿需要收养人符合子女人数最多一名、有抚养教育孤儿的能力、没有患有禁止抚养孩子的疾病等条件,在办理收养手续时,需要收养人准备好收养申请书和其他收养登记需要的证明材料递交给收养登记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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