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一直没办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向医院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本身,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当事人符合相应的条件是什么?,就是可以申请领取的。一般出生证遗失或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人到原接生医疗单位开具“住院分娩出生医学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儿童母亲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儿童父母亲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凭上述材料到所辖市、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或经委托的机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总而言之,没有出生证明该应该怎么办我们不必过于担心,只需要前往医院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补办即可。要注意的是要带齐各项申请补办的证明材料,避免因为材料确实而影响补办程序的进行。同时我们要注意,由于各个地方医院的规定不同,补办时的手续也有所不同,我们在补办时还要根据医院具体规定进行补办。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九条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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