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不给办怎么办 |
释义 | 办理出生证明时,若医院不配合,可以尝试咨询医院、寻求帮助、自行办理或寻求律师帮助。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必须携带宝宝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出院发票、小结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孩子的姓名一定要已经取好,父亲不详可以出示相关证明,而母亲未婚需要出示当地民政局开出的单生证明,已婚需要出示离婚证件或死亡证明。办理补办出生证明时,需要准备齐全证件并经过有关部门办理,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法律分析 如果医院不配合办理出生证明,你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1. 咨询医院:向医院咨询有关出生证明的问题,了解医院是否愿意协助办理出生证明。 2. 寻求帮助:如果医院不愿意或不完全配合,你可以寻求其他相关机构的帮助,例如社会福利部门或相关部门。 3. 自行办理:如果医院不愿意或不完全配合,你可以考虑亲自去办理出生证明,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文件。 4. 寻求律师帮助: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办理出生证明要注意哪些 (一)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必须携带的东西有:宝宝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一定是要原件。还要有宝宝的出院发票和小结,以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二)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孩子的姓名一定要已经取好。因为办理后是不再更改的。 (三)如果宝宝的父亲不详,可以出示相关证明。而吐过母亲是未婚,那么就需要出示当地民政局开出的单生证明。而如果是已婚的就要出示离婚证件或者死亡证明了。 (四)补办出生证明是要求宝宝父母办理。带好证件,准备的证件要齐全。如果实在父母不能办理的需要写委托书,委托书还要经过有关部门办理的。 三、哪些出生证明无效 出生证明办理以后是不可以出现随便涂改,私自取下副页等行为的,若公民随便对出生证明进行修改或者涂改,户籍部门会有权认定该出生证明是无效,要求补办出生证明才可以办理落户。 以上海为例子,《上海市管理办法》第八、十条(1)明确出生证明无效认定以及补办流程: 《上海市管理办法》明确以下情形《出生医学证明》将视为无效: (一)《出生医学证明》手写时未用钢笔或碳素笔的; (二)《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三)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四)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 (五)《出生医学证明》为非法印制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以非亲属关系为由干涉他人办理出生证明。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办理出生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等情形下,有禁止他人干涉、伪造或者篡改等行为的,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办理出生证明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确保办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户口簿、护照等,同时,如果申请人为未成年人,还需要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另外,在办理过程中,还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他人泄露。 结语 办理出生证明时要注意携带原件、填写真实有效、父亲身份明确、不得涂改或私自取下副页等行为。若公民私自修改或涂改出生证明,户籍部门有权认定该出生证明无效,要求补办出生证明方可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六条 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或者长期监护职责的,财政、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七十一条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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