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的“偷一罚十”条款是否真正奏效? |
释义 | 超市的“偷一罚十”条款违法且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商家不能以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此外,“罚”是行政处罚,商家无权设定处罚规定。商家贴出的告示在行政法和刑法上都站不住脚。 法律分析 一、超市的“偷一罚十”条款真的有效吗 1、商家“偷一罚十”规定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二、“偷一罚十”的“罚”是行政处罚吗 1、“偷一罚十”的“罚”是行政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来行使,商家不是行政机关,无权设置处罚规定。 2、如果公民对行政机关所 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因此,商家贴出“偷一罚十”告示,无论在行政法上还是在刑法上都是 站不住脚的。 拓展延伸 超市的“偷一罚十”条款是否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超市的“偷一罚十”条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威慑作用。这一条款的实施使得超市内部的防盗措施更加严密,员工也更加警惕。罚款的高额惩罚让潜在的偷窃者望而却步,减少了超市内部的盗窃行为。此外,这一条款的宣传也起到了警示和警戒的作用,提醒顾客们不要尝试偷窃行为。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顽固的偷窃者无视这一条款,导致一些偷窃事件的发生。因此,虽然“偷一罚十”条款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威慑作用,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完善措施,以确保其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维护超市的安全和秩序。 结语 偷一罚十条款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威慑作用,增强了超市的防盗措施和员工的警惕性。高额罚款让潜在的偷窃者望而却步,减少了盗窃行为。然而,商家无权设置处罚规定,该条款在行政法和刑法上都站不住脚。虽然有效性有限,但它的宣传仍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顾客不要尝试偷窃。为确保更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完善措施,以维护超市的安全和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二十八条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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